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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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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6号东方濠璟商务大厦7楼


西安电力能源仲裁院及西安国际商事仲裁院与我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水平,提升仲裁公信力,共同推进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及陕西自贸区发展,7月19日下午,西安国际商事仲裁院杨阳院长、西安电力能源仲裁院李亚明院长及满瑞琦部长等一行四人到访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吴济翔主任进行了友好接待,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共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西安国际商事仲裁院由西安仲裁委发起设立,专门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高新区企业之间纠纷、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等新类型纠纷以及基于当事人选择的专业化仲裁机构,将利用其对专业化的涉外仲裁法律业务管理和运行制度的创新优势,努力开拓仲裁法律业务的新内涵。
 
  西安电力能源仲裁院是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和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旨在探索电力能源企业风险监控新模式,促进电力能源市场和谐发展。以“防范风险、化解纠纷、服务企业、和谐发展”为宗旨,聘请行业和法律专业人士,建立具有符合电力能源行业特色的仲裁员队伍及仲裁规则,为电力能源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备案、司法确认、建设项目评审、案件仲裁以及调研、培训等仲裁法律服务。
 
  首先,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济翔律师就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业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作了简要介绍。随后,李亚明院长及杨阳院长分别就各机构的概况,仲裁机构的发展趋势,双方合作的初衷及目标进行阐述,希望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依托其团队丰富的执业经验、良好的执业素养及深厚的行业资源,充分发挥其特长,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全面合作,助力仲裁社会效能的充分发挥,共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
  左图为杨阳院长与吴济翔主任合影右图为李亚明院长与吴济翔主任合影
  合影从左至右依次是:高级合伙人刘华律师、高级合伙人王盟超律师、杨阳院长、李亚明院长、吴济翔主任、满瑞琦部长
 
  此番合作,加强了律所与仲裁院之间的工作联系,更好的发挥了律师的能动性,提升了仲裁行业的专业化程度,对仲裁服务的创新发展、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仲裁服务品质有着积极长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