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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6号东方濠璟商务大厦7楼
电话:13609293913 029-89166267
网址:www.feigelawyer.com
捷报再续|菲格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全程辩护,张某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获缓刑判决
笃行深耕知产辩护,专业铸就最优结果!继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解除羁押之后,由菲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张露文律师全程承办的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再迎关键胜诉成果。近日,经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辩护人从轻、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彻底免于牢狱实刑,案件取得阶段性圆满终局结果。
菲格简讯||法治护航“她”权益——我所律师杨娟娟开展“三八”妇女节专题普法讲座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增强辖区妇女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营造关爱妇女、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2026年3月6日上午,本所杨娟娟律师应邀赴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办事处,与街道办女同志们共度了一个别样的节日——在普法课堂中学习法律知识,在花香氤氲中感受生活美好。
再获佳绩|菲格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成功辩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春风浩荡千山绿,旭日东升万象新”。值此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美好时节,菲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张露文律师成功辩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经被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已释放。
法匠仁心辩生死,不负重托铸华章——我所律师成功辩护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近日,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路雪莹律师再创佳绩,在备受瞩目的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凭借卓越的专业素养与坚韧的执业精神,成功为当事人实现惊天逆转,不仅将罪名定性从故意伤害罪辩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更助力当事人获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宽大处理,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燃希望。
譬画同心圆,厚植向心力||菲格律师事务所2026新年盛典圆满举行
菲迎新春千祥至,格纳嘉年百福来。值此马年来临之际,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1月24日在菲格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厅举办2026年新年盛典庆祝活动。参加本次庆典活动的不仅有菲格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也邀请了部分领导、企业家、商协会的朋友们共同见证菲格人过去一年的点点滴滴和美好瞬间。
再获佳绩|菲格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成功辩护两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2024年11月4日李康律师、唐文韬律师、张露文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家属委托,就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予以刑事辩护。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经辩护人多次与办案机关了解并详细阅卷后,认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在罪名的认定和评价上存在严重偏差,浦东检察院关于犯罪嫌疑人诈骗罪的认定无法充分评价其侵害国家的注册商标保护管理秩序法益和犯罪构成,同时犯罪嫌疑人84万元的犯罪数额也会因诈骗罪的认定造成其负担超过12年以上的量刑后果,严重违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