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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6号东方濠璟商务大厦7楼
电话:13609293913 029-89166267
网址:www.feigelawyer.com
捷报再续|菲格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全程辩护,张某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获缓刑判决
笃行深耕知产辩护,专业铸就最优结果!继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解除羁押之后,由菲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张露文律师全程承办的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再迎关键胜诉成果。近日,经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辩护人从轻、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彻底免于牢狱实刑,案件取得阶段性圆满终局结果。
再获佳绩|菲格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成功辩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春风浩荡千山绿,旭日东升万象新”。值此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美好时节,菲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张露文律师成功辩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经被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已释放。
再获佳绩|菲格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成功辩护两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2024年11月4日李康律师、唐文韬律师、张露文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家属委托,就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予以刑事辩护。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经辩护人多次与办案机关了解并详细阅卷后,认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在罪名的认定和评价上存在严重偏差,浦东检察院关于犯罪嫌疑人诈骗罪的认定无法充分评价其侵害国家的注册商标保护管理秩序法益和犯罪构成,同时犯罪嫌疑人84万元的犯罪数额也会因诈骗罪的认定造成其负担超过12年以上的量刑后果,严重违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资讯|菲格所召开2025年度实习律师顺利转正执业律师庆祝茶话会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在宝鸡市岐山分所召开2025年度实习律师顺利转正执业律师庆祝茶话会,以此庆祝并表彰本所2025年度顺利转正执业律师的同仁们,并借此机会倾听民意,反馈民情,共商所务。
铭记历史之殇,捍卫正义之光 |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组织观看《731》电影活动
在光影交错中触摸历史伤痕,于法律信仰中坚守正义初心。9月19日,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成员观看历史题材电影《731》,通过镜头重回那段不容忘却的岁月,在历史反思中强化法律人的使命担当。
再获佳绩|菲格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成功辩护三起诈骗罪罪名变更和量刑调整刑事案件
“林断山明竹隐墙。乱蝉衰草小池塘。翻空白鸟时时见,照水红蕖细细香”。立夏以来,菲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康律师携刑事辩护团队颠沛周章,几经周折,终“破”多起刑案,并获委托人或办案机关大嘉赞赏。